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你行《关于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海锦城支行的请示》(建深报〔2017〕9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海锦城支行。筹建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腾龙路与简上路交汇处中海锦城花园2栋01-04商铺。
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接受我局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如未能按期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你行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逾期未提交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深圳银监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