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昌银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6号),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工作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情况(一)主动公开情况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和渠道。严格执行《金昌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在全面梳理各类政府信息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收集、编辑、报送、审核、发布机制;及时通过银监会官网和分局内网发布相关政策和数据,努力创新信息公开手段,通过报刊、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和舆论关注热点。
2.积极推进监管政策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监管会议、风险提示、统计报表等多种形式,主动将监管信息向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披露和发布。2016年,金昌银监分局结合实际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印发了《金昌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考核评比办法》1件规范性文件;重新梳理分局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制定了《金昌银监分局行政许可事项项目责任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制度,全年共上报公布行许可批复8篇,统一在银监会外网发布;及时编制《金昌市银行业监管统计报表》,对外公开12期。
3.持续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2016年,金昌银监分局积极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促监管政策进基层行”、“金融知识下乡”等公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银行营业网点、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宣传渠道,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村宣传金融知识,增强银行业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对银行业监管政策的了解,发挥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金昌银监分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和归档等环节流程,向公众公布了金昌银监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部门、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2016年,金昌银监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金昌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金昌银监分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金昌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等。2017年,分局将进一步围绕银行业监管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划分,加大人员培训和交流力度,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范围操作,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积极回应大众关注,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二、落实《2016年银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情况(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银行业监管政策公开,通过召开辖内银行业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全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和定期编发银行业主要监管指标等方式,向辖内银行业机构通报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银行业面临的风险问题,传达和解读监管部门政策要求,及时发现风险点并发布风险提示,积极向社会公布消费者投诉电话,开展消费者宣传教育,接受社会大众监督。二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制度,每周向甘肃银监局统计上报分局行政许可信息,统一在银监会外网发布。2016年共上报公布行许可批复8篇。三是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在每年的职代会上,向全体职工通报分局财务工作报告,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和审议,增强分局财务工作透明度。
(二)积极推进政务流程公开
一是严格按流程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2016年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金昌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考核评比办法》,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办法印发前广泛征求了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分局相关科室意见,经过3次修改、通过法律审查、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并报省局备案后印发各机构执行。二是严格按行政许可流程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016年分局重新梳理了分局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制定了分局行政许可事项项目责任清单,并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公开,同时,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通过分局行政许可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使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更加公开化和规范化。
(三)着力加强公开工作管理
分局严格执行《金昌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明确了公开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明确了申请方式和流程、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了分局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社会公众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同时对拟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切实做好舆情监测,重点关注辖内银行业监管舆情信息,督促辖内机构认真做好舆情信息管理报送工作,对分局全面声誉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自查。二是做好网评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对银行业监管政策、领导讲话等及时做好网络舆论引导,从正面进行宣传和解读,积极对外报送分局监管信息,增进大众对辖区银行监管事业的了解。
三是建立了新闻发言人机制,确定了分局新闻发言人和负责部门。
(五)大力促进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领导,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部门和人员,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分局内网建设,将分局内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加强内网栏目建设和内容管理,及时反映分局动态、辖内银行业运行数据、监管信息等各类内容,充分发挥信息交流、发布和共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