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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银监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40:5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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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6年,滨州银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滨州银

2016年,滨州银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滨州银监分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要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信息披露,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手段,进一步提升了滨州银监分局监管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贯彻银监办发〔2016〕86号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基础。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2016年先后制定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基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入手,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依法公开、真实性、时效性、有利监督、区别对待和保守秘密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载体、公开范围、审批流程等事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有关各方对监管工作及银行业运行的了解,提高了监管工作透明度,增强了社会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许可事项65条,行政处罚信息6条。按季通过地方政府网站公开滨州辖区银行业运行基本数据简要情况4条。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分局认真细致地梳理各类规范性文件,积极修订规范性文件目录,提高了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滨州银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滨州银监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滨州银监分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2016年,滨州银监分局认真落实征服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要求,下一步工作中,滨州银监分局将按照山东银监局部署,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按照山东银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和协调。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综合办公平台中加入公开选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局发文、局办发文、拉直文等在拟稿环节确定公开属性。从行政工作的源头做到依法全面公开,切实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立足服务群众、阳光运行的目的。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信息的能力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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