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对施盛妍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平银渝〔201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两江银监分局审核,施盛妍同志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拟任平安银行(0000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此复。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