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银监会、广东银监局的相关要求,韶关银监分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一、基本情况
2016年,韶关银监分局在广东银监局指导下,认真围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6号)的要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信息披露,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提高了韶关银监分局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一)持续配合广东银监局完善官方网站的信息披露。2016年,持续配合广东银监局加强银监会官方网站广东银监局子网站建设的工作,共审批并提交广东银监局发布行政公开类信息47份,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42份,行政处罚类信息5份。
(二)通过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韶关银监分局与工商银行韶关分行、农业银行韶关分行、中国银行韶关分行及邮储银行韶关市分行4家银行机构上线韶关电台《民声关注》,现场答复在线市民的咨询和投诉事项,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问题。
(三)主动报送政务信息。韶关银监分局结合韶关经济金融领域热点,及时对涉及银行业重点监管工作开展信息调研,配合韶关市政府开展韶关市年鉴和地方志的编辑工作,通过信息积极反映分局工作开展和辖内银行业运营等情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积极配合广东银监局编写《广东银行业监管与发展报告(2015年)》。通过上报相关信息和图片资料,积极支持广东银监局的年报编写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韶关银监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韶关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韶关银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韶关银监分局将继续按照国家、银监会和广东银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