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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40:36]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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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合川银监复〔2017〕1号 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 你筹建工作组《关于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铜浦村银筹201
关于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合川银监复〔2017〕1号

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

你筹建工作组《关于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铜浦村银筹20171号)、《关于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铜浦村银筹201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经合川银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准《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二、该行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地址为: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东莘路599号。

三、核准张翔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张涛、李艺、周莉、杜积西和谢道林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闵华威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刘晓海、晏显兵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刘芳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拟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四、核准该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你筹建工作组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后方可开业。同时,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六、该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于开业期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延期后仍未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17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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