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银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青海银监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贯彻落实2016年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六部分内容,现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以来,青海银监局以“抓细节、抓流程、抓时点”为重心,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6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311条,行政处罚类5条,政务信息类42条,规范性文件3件。通过接受咨询的方式公开信息60条。办理政协提案2件,均按时答复,满意率100%。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共有1139个
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参与活动,投放电子海报665条,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微信200余万条,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采用47条,网络转载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青海银监局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3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进行答复。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1件,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同意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青海银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青海银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银监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完善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协商确定重点工作,明确了任务分工。重新修订《政务考核办法》,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整体政务考核中的比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销号制度,制定工作清单,不定期的逐条对照要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确保及时、准确公开。
(二)理顺流程。一是严格责任和时限。针对各银监分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上报链条长,工作环节多的情况,印发通知,细化了各环节责任和时限。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手工登记公开事项内容、文号、印发日期、上报日期、官方网站发布日期、各流程占用的工作日等,做到常规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有序交接工作。形成工作专档,工作人员变动及时交接,保证工作运转顺畅。
(三)加强合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我局“改革创新推进年”活动、“双基联动”合作贷款、绿色信贷等工作被中新网、
人民网(
603000,
股吧)、《中国金融家》、《中国农村金融》、《
中国银行业》、《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等渠道采用70余篇条,被160多家主流媒体网站转载报道,百度搜索量近15万条,提高了我局和辖内
银行业机构的社会形象,社会反响良好。加强与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联系,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工作,实现了信息的互联共享。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认识不够深入。将政府信息公开简单理解为政府信息公开,对其主旨和要义把握不准。二是公开机制还需完善。规范性文件进行
法律审核时,尚未将是否公开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公开形式还需创新。下一步,将继续加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主要包括: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辖内各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促进工作能力提升。组织“以工代训”,通过模拟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等具体工作演练,达到责任更加明确、流程更加清晰、日常公开成为习惯的目的。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形象化。将政策宣传真正转变为政策解读,做到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充分利用微信
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做好线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