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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银监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40:2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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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东银监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海东银监分局
海东银监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海东银监分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包括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贯彻落实2016年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六部分内容,现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海东银监分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和透明度的重要抓手,通过青海银监局官网、海东市银行业协会网站、新闻宣传报道等渠道和形式,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增强银行业监管的透明度。截至2016年末,公开行政许可事项46条,规范性文件数2条,工作信息27项,召开监管形势分析会1次。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与海东主流报刊合作,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2016年全年《海东时报》共编发分局提供报道25条,内容涵盖普惠金融、“双基联动”合作贷款、绿色信贷、支持大众创业、金融精准扶贫等方面,为社会群众了解当前金融政策提供了有效途径。同时利用海东市银行业协会网站平台,主动公开监管工作动态;参与编撰海东年鉴披露相关信息;定期编发《海东市主要金融指标》报送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与海东市政府公众服务热线“12345”合作,全年通过热线转办解决市民咨询3次。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事项46条。

(二)及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监管动态等监管工作信息,做到实时同步发布,行政许可信息等严格做到5个工作日内报送青海银监局进行更新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指标、行政处罚等信息按时发布。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为《海东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海东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办法》,均按要求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公布。

(三)推进金融知识宣传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通过“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活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点活动项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层次,2016年“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中,组织银行开展“四个主题宣传周”活动,各银行参与网点89个,派出宣传人员243人次,接待消费者咨询为8756人次,累计活动62次,发放宣传资料35862份,实现了市、县、镇、村、学校、企业、社区的全面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分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银行业监管政策公开,及时对新出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进行公开,对银监会、青海银监局相关政策及时传导,加强机构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二是强化许可信息公开,全年下发所有行政许可批复通过青海银监局统一公开渠道进行公开,做到按时、完整、准确公布。三是坚持按照中央政府采购流程开展集中采购。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海东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完善,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广泛。

2017年海东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围绕监管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以保障社会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一是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丰富和完善公开内容,重点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时针对民众关心问题进行主动公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完善分局公开指南等各项制度规范,加强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增强与海东市银行业协会合作力度,充分有效利用好现有网络公开渠道,合理使用新媒体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与海东市政府联系,强化利用政府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力度。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确保答复申请公开事项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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