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银监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海北银监分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情况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海北银监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海北银监分局工作实际,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开展学习宣传等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根据青海银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海北银监分局向社会公众公开了2016年1月-12月间2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批复情况。
(二)及时更新机构运行数据。2016年,按季度公开辖区
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数据,包括资产负债,存贷款情况及不良贷款率等,做好非现场监管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共享工作。
(三)扎实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送金融知识下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系列活动,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分别就普惠金融发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双基联动和绿色信贷纵深发展等重点工作,进行多轮次宣传,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详细解读各类监管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海北银监分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海北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和其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海北银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海北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2017年,海北银监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银监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队伍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