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银监复〔2017〕10号
《中国光大银行晋城分行关于撤销晋城凤鸣社区支行的请示》(晋光银发〔2017〕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晋城凤鸣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该行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及对外公告,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凤鸣社区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分局。
此复。
晋城银监分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