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你行《关于赵丽同志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辽〔2017〕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2号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第3号令)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赵丽交通银行沈阳和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辽宁银监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