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银监复〔2017〕2号
左云县长青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你单位《关于左云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请示》(左长银筹〔2016〕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左云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住所为:左云县云新西大街龙盛源小区。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鲍有堂、蒯海清、秦璐、马宇(博客,微博)国、宋喜胜左云长青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鲍有堂左云长青村镇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蒯海清左云长青村镇银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秦璐左云长青村镇银行行长助理、财务总监任职资格,核准原亚平左云长青村镇银行风险与合规管理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四、你单位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五、你单位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六、左云长青村镇银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大同银监分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