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天津分行:
你分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关于申请对李坤之进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津发〔2017〕4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坤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此复。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