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关于申请曹耀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桂中银报〔2017〕2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核准曹耀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桂林银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此复。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