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民生银行
合肥御景湾等3家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7〕21号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御景湾等3家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民银皖发〔201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御景湾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合肥琥珀五环城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合肥江南新里程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请你分行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缴回3家机构的金融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一个月内报告我局。
三、请你分行妥善处理3家机构撤并过程中的业务移交、人员安置、客户通知及其他相关事宜。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