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开业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7〕19号
《关于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开业的请示》(华银合发〔2017〕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开业,并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业务经营范围为:按照管辖行授权的业务品种开办,并报告我局。
三、核定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营业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699号九珑湾花园C6幢一、二层。
四、请你分行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派员携介绍信及身份证和本批复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