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浦发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天津宝坻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路支行开业的请示》(津浦村银〔2016〕9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宝坻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路支行开业。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天津市宝坻区南环路南侧汇丰广场2号楼109-110。
自批复之日起,你行应于10日内持本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该支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报告延期,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或延期开业未报备的,本开业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