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筹建徽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铁路支行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7〕14号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关于筹建设立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铁路支行的请示》(徽合〔2016〕6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蓝天花园S1幢商101/101上室筹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铁路支行。
二、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筹建结束后,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开业手续。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