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巢湖监管分局
关于秦继权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巢银监复〔2017〕12号
肥东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秦继权等两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东商银〔2017〕31号)收悉。经审查,核准秦继权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贵阳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秦继权、张贵阳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