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遂农商行〔2017〕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5,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02,079,063.00元。
二、接此批复后,请你行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未尽事项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