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招商银行关于审核朱燕任职资格的请示》(招银字〔2017〕3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朱燕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朱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接文后,请你行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对该负责人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将职务任免文件及时抄报我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