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修改《宽甸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宽村银字201718号)已收悉。依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及《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监事会成员由原3人增加到5人。
二、核准你行行长1人,副行长2人。本行行长由原董事长兼任修改为由董事会聘任。
三、你行接到批复后,尽快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正式文件报告丹东银监分局。
此复。
丹东银监分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