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行《关于核准李俊佳同志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渝发〔2017〕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万州银监分局审核,李俊佳同志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拟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溪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