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轮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2016年度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请示》(轮农信〔2017〕56号)收悉,经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联社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方案符合《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相关规定,同意你联社转增注册资本方案。
二、请你联社在完成转增注册资本工作后,依法向有关部门履行变更手续。巴音郭楞银监分局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