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报来《中国银行毕节分行关于徐碧飞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毕中银报〔2016〕1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查,核准徐碧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接文后,你行应在3个月内任命徐碧飞到位,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毕节银监分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