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银监复[2017]23号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佛山农商银行关于刘才富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佛农商[2017]6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才富任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