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行报送的《关于核准雷阳明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渝邮银万州请[201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万州银监分局审核,雷阳明同志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拟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口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