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王志咏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津发〔2017〕4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志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旗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此复。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