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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关于杨忠任职资格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34:2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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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41号天津银监局关于杨忠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商银行: 你行《浙商银行关于申请核准杨忠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17〕60号)收悉。根据《银行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41号天津银监局关于杨忠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商银行:

你行《浙商银行关于申请核准杨忠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17〕60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于3个月内任命杨忠到任。如未到任,需以正式文件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三、该人员出现辞职、解聘、内部调整职务而停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受到处分等情形时,你行应当在3日内书面报告我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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