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
你行《关于申请核准季长广同志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大发〔2017〕3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季长广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季长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接文后,请你行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对该负责人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将职务任免文件及时抄报我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