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核赖永革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中东备〔2017〕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赖永革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接文后,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对其任职情况进行公示。同时,你公司应将赖永革的任职文件及时报送我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