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岷农商筹〔2017〕3号)、《关于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岷农商筹〔2017〕4号)、《关于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岷农商筹〔2017〕7号)和《关于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材料整改情况的报告》(岷农商筹〔2017〕25号)收悉。经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许可委员会2017年2月22日第二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岷县农商银行”)及甘肃岷县农商银行城关支行等22家分支机构开业,并核准《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二、甘肃岷县农商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甘肃岷县农商银行开业的同时,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甘肃岷县农商银行的债权债务。
四、甘肃岷县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雷军锋,住所为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州西路北侧。
五、核准甘肃岷县农商银行雷军锋、李沁芳、董伟强、李爱信、康建文、苏子才、王平、李晓斌、王鑫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甘肃岷县农商银行雷军锋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甘肃岷县农商银行李沁芳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甘肃岷县农商银行董伟强、成睿、白庆红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甘肃岷县农商银行罗晓东风险总监兼风险管理部经理任职资格。
六、甘肃岷县农商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甘肃岷县农商银行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等资料。
八、请自核准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及其他规定材料,到定西银监分局领取甘肃岷县农商银行金融许可证,并持新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此复。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