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及所属支行更名的批复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及所属机构更名的请示》(南商银〔2017〕26号)收悉。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达川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达川支行。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南城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南城支行。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秦巴医贸园小微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秦巴医贸园小微支行。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好一新商贸城小微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好一新商贸城小微支行。
二、请你行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到达州银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