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攀枝花监管分局
关于核准时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时勇同志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川发〔2017〕7号)收悉。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时勇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时勇的任职文件及时抄送我分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