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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180)-债券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31:3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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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编者按:为规范债券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12年12月10日起

编者按:为规范债券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12年12月10日起施行。本栏目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投资者理解和熟悉深市债券交易的规则,敬请关注。

问:今年以来,深市债券交易制度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完善?

答:今年以来,深交所加大了债券市场的发展力度,从多个方面完善了债券交易制度。2012年7月6日,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布《关于调整深圳市场公司债券结算制度相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了公司债券的交易交收效率。11月29日,深交所发布《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从以下几方面对债券的交易制度进行了完善:(一)提高债券质押式回购效率,实现当日买入、当日申报质押债券,当日可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或解押,当日申报解押债券,当日可卖出或再次质押;(二)统一债券回购品种,丰富债券回购质押券种类,增加可转债作为质押券进行回购交易;(三)完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实现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核算;(四)优化债券回购计算公式,将债券购回价中一年的计算天数由原360天调整为365天(注:此项调整自2013年2月25日起实施);(五)加强债券市场的风险控制,要求证券公司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建立完备的债券回购风险控制机制。

问:《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哪些债券品种的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是否适用该细则?

答:《债券交易实施细则》适用于深交所上市债券的现券、回购交易,包括当前深交所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由深交所的其他业务规则进行规范,不适用该细则。

问:《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主要从方便投资者理解角度,分章节对深交所上市债券的交易品种、方式与时间、现券交易、回购交易、大宗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涉及申报、成交、应计利息、信息披露等具体内容。同时,为防范债券交易特别是回购交易风险,《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对会员建立完备的债券回购风险控制机制,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等作出了要求。

问:《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从什么时候开始正式施行?

答:《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自2012年12月10日开始正式施行。考虑到部分证券公司的技术系统改造尚未完成,细则第三十三条将债券回购购回价公式中一年的计算天数由原360天调整为365天的规定,推迟至2013年2月2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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