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天津银监局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31:3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35号天津银监局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民生租赁股权的请示》(民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35号天津银监局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民生租赁股权的请示》(民租发〔2016〕17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国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的你公司0.98%的股权(共计5000万股)转让给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同意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5.89%的股权(共计3亿股)转让给北京达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股权变更后你公司的股东构成、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6亿股,持股比例为51.03%;

(二)北京达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7.5亿股,持股比例为14.72%;

(三)天津财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6亿股,持股比例为11.78%;

(四)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亿股,持股比例为7.85%;

(五)上海国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亿股,持股比例为4.91%;

(六)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亿股,持股比例为3.925%;

(七)中国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亿股,持股比例为3.925%;

(八)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0.5亿股,持股比例0.98%;

(九)圣金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0.45亿股,持股比例0.88%。

你公司应按此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我局备案。你公司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法定手续,并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17年2月22日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