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滁州监管分局关于定远农商行
2017年配股方案的批复
滁银监复〔2017〕9号
定远农商行:
你行《关于定远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度配股的请示》(定农商银发〔2017〕3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2017年配股方案,配股总额不超过15688万元。
二、配股结束后,你行应及时向我分局报送此次配股整体情况,并按规定履行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手续。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