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本溪市商业银行关于开办外汇业务的请示》(本商银发[2016]8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行开办以下外汇业务:
一、外汇存款;
二、外汇贷款;
三、外汇汇款;
四、外币兑换;
五、国际结算;
六、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七、外汇借款;
八、外汇担保;
九、自营外汇买卖或代客外汇买卖;
十、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十一、同业外汇拆借。
你行应严格遵守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此复。
辽宁银监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