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阜蒙县联社镇东储蓄所迁址并升格为阜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东分社的请示》(阜蒙农信联〔2017〕2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联社镇东储蓄所升格并更名为阜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东分社。
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上级机构授权的业务。
二、你联社应自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金融许可证》原件及你联社介绍信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
三、你联社要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四、你联社要将机构变更事项按规定予以公告。
此复
阜新银监分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