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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银监分局办公室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报告-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29:53]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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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包头银监分局办公室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报告 2016年,包头银监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银
包头银监分局办公室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报告

2016年,包头银监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内蒙古银监局及包头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公开银行业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努力提高辖内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银行业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证。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为办公室,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制定了《包头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并对外公布包头银监分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投诉信访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包头银监分局工作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动分局优化监管服务、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内蒙古银监局的要求,分局在行政许可事项做出批复之日起5日内及时报送至内蒙局,由内蒙局统一对外公示。包头银监分局全年共批准行政许可98项,实施行政处罚7项。同时,分局全年编发3期《包头金融工作信息》报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每月撰写全市银行业运行情况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约束。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部署,今年分局已对从2014年10月1日起,截至2016年12月底做出的涉企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在包头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总计104条。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迁址、更名、升格、终止营业的信息46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的信息43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股权的15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分局今后将按照要求对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实现“批复一条,公示一条”。

四是加强协调联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与地方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对接,充分利用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等载体,收集群众所反映的突出问题,接受市民咨询投诉,全年共转办市场热线信访件43件,行风热线信访件25件,全部进行了处理并向信访投诉人反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是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组织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公众介绍有关银行业的重大政策、热点问题及公众常出现误区,使金融消费者更好地学习金融、了解金融。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6年,包头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银监会、内蒙古银监局和包头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等公开基础尚需进一步完善,流程需进一步优化;人员编制少、监管工作任务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与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要;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17年包头银监分局将继续围绕内蒙古银监局的决策部署,秉承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相关事项,进一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交流,适时举办内部管理座谈会、专题培训会,按照问题导向进行针对性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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