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建大报〔2017〕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终止营业。
二、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的业务、人员并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
三、请你行严格落实《分支机构营业终止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对外公示和客户解释工作,并由你行领导负责,保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终止营业的相关工作有序进行,防止引发案件风险及客户投诉、上访。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终止营业后,原址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接文后,请于15日内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的《金融许可证》送缴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并按规定办理公告事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