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银监复〔2017〕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朔州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张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朔邮银请〔2016〕4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强邮储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朔州银监分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