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银监复〔2017〕20号
晋商银行:
你行《关于唐一平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7〕2号)、《关于唐一平同志拟任副董事长职资格的请示》(晋商银发〔2017〕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唐一平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副董事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
二、唐一平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山西银监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