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关于设立长春高新(000661,股吧)南区支行的请示》(农银吉营发〔2016〕18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部筹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南区支行,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与创意路交汇中海澜庭四期中海欧亚广场A7栋111、112、113号。
你部接到批复后,可对该机构进行筹建,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活动。如未能按期筹建,你部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吉林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1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
你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向吉林银监局申请开业,如未在筹建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本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