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吉林银监局关于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潭支行筹建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27:1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吉林银监局关于同意兴业银行(60116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潭支行筹建的批复吉银监复〔2017〕34号 兴业银行吉林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吉林分行关于筹建兴业银行吉林龙潭支行的请示》(兴银吉吉〔
吉林银监局关于同意兴业银行(60116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潭支行筹建的批复吉银监复〔2017〕34号

兴业银行吉林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吉林分行关于筹建兴业银行吉林龙潭支行的请示》(兴银吉吉〔2016〕130 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同意你行筹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潭支行,地址为: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6号。

你行接到批复后,可对该机构进行筹建,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活动。如未能按期筹建,你行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吉林银监分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1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

你行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向吉林银监分局申请开业,如未在筹建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本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2月7日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