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部《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凯旋新城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农银鲁营发〔2017〕15号)收悉。现依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凯旋新城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002S237010064。
二、该机构终止营业后,你部要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确保各项业务的平稳移交。同时,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你部应自我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并持此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要按规定予以公告。
此复。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