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闫军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函[〔2016〕2016]279号)收悉。经审查,核准闫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接此复后,请及时将闫军的任命聘任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