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牛利民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内银发〔2016〕39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准牛利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牛利民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向我局和通辽银监分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