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关于对桂晓航同志进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连发〔2016〕47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桂晓航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桂晓航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奥林匹克广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接文后,请你行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奥林匹克广场支行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对该负责人进行公示,并将其职务任免文件及时抄报我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