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关于安明同志拟任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满发[2016]9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安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合作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拟任职人员应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
2017年1月10日